我个人的看法是: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的典故

【本文来自《如何看待多地整治国企“近亲繁殖”、“人情岗世袭岗”一事?》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我个人的看法是:如果选拔标准公开,选拔过程公正,事后监督有力,那么就不是问题,即所谓“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

这样的话,只要你敢用,就等于是将可能的把柄授予大众,由大众来评判你用的是“贤”还是“孬”。

如果一个工厂/企业/公司,所谓的二代、三代真的能体现业务能力,能把企业做大做强,那么这本身不就是“以企业为家”的最好表现吗?

哦,私企的二代、三代能当好家,国企的二代、三代就一定没有这个能力?这不是逆练“血统论”嘛。

说白了,实际上还是这个问题:某个岗位其实并不在乎在位的员工是“贤”还是“孬”,所以也就没有什么可以特别明显用来评价工作能力的标准。

也所以,这个问题的实质并不是要不要/能不能招二代、三代,而是这样的岗位为什么还能留着——说个不恰当的比方,就像和尚庙里的发型设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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