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振波,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被逮捕

admin 2025-05-21 21:33:01 943

山东省淄博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宋振波(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宋振波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消息

据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2024 年 11 月消息,山东省淄博市委常委、副市长宋振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宋振波(资料图)

据山东省纪委监委今年 4 月 22 日消息: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淄博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宋振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宋振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贪婪无度,公器私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办理、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擅权妄为,违规决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宋振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宋振波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山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淄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宋振波,男,汉族,1965 年 4 月出生,山东桓台人,1984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 年 7 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

他长期在淄博工作,历任:周村区委副书记,临淄区委副书记、齐鲁化工区工委副书记,临淄区委副书记、区长,临淄区委书记等职。

2020 年,他任淄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至此番主动投案。

此前公布的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显示,宋振波同志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发展改革、对外经济合作、对口支援、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安全生产、国资监管、营商环境、行政审批服务、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公开、统计、机关事务管理、国防动员、发展战略研究、大数据、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物流产业发展、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电力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廉政建设、信访工作。

中国新闻社(CNS1952)综合自央视新闻客户端、政事儿、中新社此前报道

点赞
返回